114年親子館活動合作招募

園區公告

114年親子館活動合作招募

2024/11/21

為推廣嘉禾新村親子文化產業發展,活化親子館「世代共融」的場域,預計邀請兒童美勞相關之工作室兩個單位114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以活動方式開設課程。

  • 申請資格 
  1. 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。
  2. 獨立藝文工作者或團體。
  3. 須具備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或實績
  • 空間說明
  1. 本次合作提供之場域位於嘉禾新村親子館。
  2. 此活動僅供開設課程等活動使用,課程時間為每週二~每週五14:00~16:00、每週六11:00~12:30,應於約定場所使用範圍內進行對外活動。使用時間需兩單位協調場地使用時段。
  3. 其中週六下午時段需開設每月一次以低於市價之回饋課程(250~300元),課程人數15~20位,如遇國定假日、風災則另依甲方公告開園日期及時間為準。
  4. 親子館為「公共性」之實體空間,開園期間非課程時間任何人可進入親子館,非課程使用之時段不得獨佔或封閉使用。
  5. 課程年齡以學齡前(2-6歲)為主。
  6. 活動內容每月至少2場需配合嘉禾新村、眷村主題來開課。
  7. 開設親子館志工培訓課程兩堂。(ex:開設兩堂兒童美學師資初階課程,或兒童美學課程分享經驗談)

  • 活動遴選時程表

11月26日(一) 招募-->12月23日(一) 10:00 招募截止-->114年1月13日(一) 遴選結果公告

  • 如何申請

請檢附下列資料:

1.活動申請書 ( 附件於網頁底下載 )
2.營運企劃書:須含以下內容:公司/個人資料
 ( 應包含公司名稱、設立緣由及目標、組織與成員 )
3.公司登記證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;個人申請無需檢附
4.5分鐘審查簡報檔 ( 申請動機、與眷村的連結等等內容 )

以上所有資料寄發電子檔文件PDF格式,信件註「申請114年親子館活動遴選_(申請者名稱)」 至cary23@artistvillage.org 資料不全、逾時或未依規格者,恕不受理。

  • 評選作業

評選辦法與評選標準 

第一階段:就申請資料之完整性與提案內容可執行性,作為初步書審之標準。初審通過將於113年12月23日~12月27日以email聯繫錄取單位。

第二階段:複試將電話通知擇合適進行面談,針對進駐計畫面對面洽談。複試時程預定於113年12月23日~114年1月10日舉辦。

入選通知:將錄取兩單位於114年1月13日公告嘉禾新村官網。並透過電話或email聯繫入選單位。

評選標準:

回饋課程與眷村、嘉禾新村的關聯---------------50% 

綜合評量(品牌或服務與嘉禾新村之契合性、過去經歷等)-------45%

互動小展覽規劃(互動小展覽規劃示意圖)-----------5%

  • 活動合作期限

入選114年活動合作單位,簽約時程預訂於114年1月15前完成,合約為期11個月,活動時程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
  • 活動單位權利與義務
  1. 入選者應於接到獲選通知後一週內簽署協議書,逾期或未到者視同棄權,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。
  2. 為符合計畫宗旨,活動應配合營運團隊參與或策劃藝文推廣計畫及公開活動,如回饋課程、南眷生活節活動等公開活動。
  3. 活動期間得依規定使用嘉禾新村所屬公共空間、設施或借用公物,如有損壞應予賠償。
  4. 如向參觀民眾收取費用或進行販賣行為者,應依「台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」規定投保,並依規定申報相關稅捐。
  5. 課程辦理各項業務,如涉及相關法令時,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6. 活動應以個人及團體名義對外。如有不法侵害第三人權益時,應負全部法律責任。
  • 注意事項
  1. 親子館工作區之位置、面積及相關條件等,並依工作坊需求自行負責教材及設備。惟不得進行破壞屋舍主結構之工程,另親子館工作區內所有施作之工程皆須可被復原,且須經過甲方許可後始得施工。
  2. 親子館為「公共性」之實體空間,開園期間非課程時間任何人可進入親子館,本次遴選僅開放課程使用之時段,其他時間不得獨佔或封閉使用。
  3. 親子館內禁止使用明火。
  4. 活動計畫須配合嘉禾新村公約。
  5. 活動若有下列狀況,嘉禾新村有權停止其權益,不得異議。
    (1) 牴觸嘉禾新村維運團隊所制定之管理規定情節重大者。
    (2) 違反雙方所簽之協議書者。
    (3) 影響雙方合作關係之訴訟發生時。
    (4) 其他重大事項,足以毀損或妨害嘉禾新村營運團隊信譽。
  • 嘉禾新村營運團隊保有修正各項條文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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