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申請
【!申請前務必詳閱場地使用辦法!】
- 申請資格|
團體:法人、政府機關、一般公司企業、藝文團體及學校等。
個人: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,或在臺領有合法居留證件之外國人。 - 申請方式|
(一)申請單位
展覽、演出者:請於活動前2個月,提出場地申請。
排練、講座、工作坊等非展覽、演出者:最遲於活動前30個工作天提出申請,本園區將依據檔期狀況及審核結果進行安排。
(二)申請流程
1. 來電洽詢所需檔期,經場地業務窗口確認檔期無誤後,方可申請。
2. 下載【場地使用申請表】填妥資訊並附上以下文件:
(1) 藝文團隊/法人機構/公司登記立案證明影本(個人名義申請者免附)
(2)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團體申請者免附)
(3) 場地使用申請表一份(詳見場地使用借相關文件)
(4) 展演活動計畫書一份,包含內容請詳閱【嘉禾新村場地使用辦法】
20 送件方式: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及相關資訊e-mail至homevillage@artistvillage.org(主旨:團隊(機構)名稱/使用場地/活動名稱/使用日期)
(三)簽約作業
1. 本園區將於收件後7-14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,並以電子郵件回傳確認通知信件。
2. 經審核通過之申請案,請於通知後7個工作天內繳納保證金(新台幣$10,000元整)及場地清潔費,回傳匯款證明及簽約用印資料,俾利本園區開立收據。如未依限繳納者,視同放棄,申請單位不得提出異議。
3. 嘉禾新村維運團隊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10:00-18:00。如需預約場勘、檔期洽詢或任何問題請洽(02)2365-2530 分機24。 - 說明
1. 開放申請使用時間為每日10:00-18:00,遇農曆新年、修繕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等事由休園外,均可申請使用。
(本園區週一休園,非開園時間僅限申請方指定邀請對象於申請時段入園)
2. 每日分為兩時段,每一時段為4小時:10:00-14:00及14:00-18:00。
3. 使用未滿一計算時段(時段)仍以一計算單位(時段)費用計算,使用超出申請時間需另申請並繳費後才得使用。
4. 電費依IC電卡電表顯示之度數活動結束後核算,每度以新台幣5.5元計算。插卡後方能啟動電力(燈光、插座、空調...等設備)
5. 清潔費應連同保證金採匯款方式預先繳納。
6. 器材、設備(劇場燈光、音響、桌、椅、垃圾清運...等)為其他收費項目,詳請見【嘉禾新村場地使用辦法】
7. 場勘請提前至少3個工作天來信、來電預約,申請單位應配合本園區所安排的勘時間。
室內
|日式聚場|
- 樓層數:1樓
- 空間尺寸:14.58 x 10.93 m
- 面積:159.36㎡
- 可容納人數:5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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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創生工作站排練室|
- 樓層數:1樓
- 空間尺寸:7.07 x 7.15 m
- 觀眾席面積:50.55㎡
- 可容納人數:25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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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外
|將軍巷|
即嘉禾新村戶外空間,而村口開始的永春街131巷3弄一帶都是將軍的住宅,故稱作將軍巷。過去更曾經是五月天「人生海海」MV拍攝的場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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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戶外劇場|
- 樓層數:1樓
- 舞台面積:71.15 m
- 觀眾席面積:126㎡
- 可容納人數:6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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